在深圳工作、就读的非深户,符合条件者2012年9月1日起可在深办理港澳通行证、HZ等出入境证件。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细则,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持有深圳十年有效期长期居住证、加上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的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到与深圳户籍居民几乎同等的出入境政策,包括深圳独有的赴港“一签多行”。该新政策在深圳将惠及超过400万人。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居住证和社会保险进一步细化。该新政的申请人包含两类,一是必须是在深圳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工伤、医疗保险,同时持有深圳十年有效期长期居住证的就业人员;二是在深圳读书的大学生。
该新政惠及的人群包括超过350万名在深圳缴纳社保已满一年的非深户就业者、近3万名在深就读的大学生,还有约60万人近3个月内缴纳社保将满一年。因此,受惠人数超过400万人。
办证流程
1.深圳市非深户籍就业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长期居住证(10年有效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指工伤和医疗保险)。
深圳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2.在市各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和市公安局梅林办证大厅。
3.提交办理普通因私HZ、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不含赴港定居申请)的申请。
4.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申请人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审批,30日内办结。
华夏签证热线:400-684-0030;
地址:上海市恒丰路329号隆宇国际商务广场9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