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关注到很多美国移民的人都关心,EB-5的新议案出来了,如果确定实施是否会影响到自己,那么接下来让我们共同探讨一下吧!
根据每个投资者的状态,问题不同,分头解释:
1. 我的I-526已经获批了,会影响我的I-829获批吗?
这个细化来讲,分两种情况:
A、如果我投资参与的是直投项目,那么不会影响我,因为1990年的那个移民法案中的EB-5计划继续有效,不会影响我的I-829获批。
B、如果我投资参与的是区域中心项目,那么如果9月30日之后,EB-5区域中心计划的法案到期不能获得延续,那么我的I-829审批时就只能计算直接就业了,不能按照区域中心计划计算间接就业了,理论上来讲有I-829不能获批的可能。不过,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个几乎不可能发生,就算新EB-5法案不能出台,EB-5区域中心计划的法案也得继续延期,现在没有看到任何政治势力,到了去废除EB-5区域中心计划的地步,所有要求都还是改革,而不是废止区域中心计划。
所以,实际上来讲,这里可以肯定地回答:不会。
2. 我的I-526已经递交了,会按照新法执行,如加钱或者TEA/就业等按照新法吗?
法不溯及既往,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也就是新法出来,管不了老的EB-5申请。
所以,已经递交了I-526申请的朋友们,也大可放心睡觉。
也同问题1一样,以后的I-829获批一样不用担心。
3. 我在新法生效前递交EB-5申请,都还来得急50万美元吗?
理论上是的,按照现在新提案,新法的发布之日,为其生效之日,那么之前的EB-5申请,都还是按照老法来执行。
不过,新法案具体何时能发布,也没人知道。很大的可能是,今年的9月30日之前,美国国会能吵清楚,通过新EB-5法案,但是也不排除有可能万一吵不清楚,暂时先把老法延期一段时间,继续吵,直到达成共识通过新法案。
4. 我的EB-5申请是在新法生效之前的,但是该项目没招满,是否会剩下的人按照新法,进而影响到项目招募和开工运营?
在新提案中,新法生效就按照新法执行是基本原则,但是也有例外,就是为了避免影响到现有运作的项目,规定了如果某个实际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已经获批或者正待批准(此条,大佬们解读更加谨慎:要求该项目已经获批或者递交了I-924的范本认证),那么该项目新法生效之后的,EB-5申请还是可以按照老法执行。
所以,按照新提案的规定,不会影响新法之前,已经启动的项目的后继运作。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一种分析。提案不是法案,有太多不确定因素,何时落地如何落地,尚在争议之中。
不过据各路消息而言,争议主要在TEA和就业创造部分,涨价这一条本身,几乎没有任何争议,说的好听点是朝野共识,说的难听点是各方共谋。政府可以要求多点投资为业绩,项目方也可以少招募投资者而多吸收资金,一拍即合,没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