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也清楚,大部分欧盟国家,没有直接永居移民项目,很多国家都是签发临时居留,首次一般签发一年,每年更新;有的国家首次签发两年居留,2年后更新,发2年或3年有效地居留。这些国家都规定满5年后可以申请该国永居,大部分国家的国别永居要求5年内在该国每年居住不少于半年。
欧盟长久居民(Long-termresident of EC),是由2003年欧盟长居法案规定,由欧盟成员国家签发的一种身份,不管你持有任何欧盟国家签发的该欧盟长久居民身份,就有权力到其他欧盟国家自由定居、工作、经商的权力。持有该身份的欧盟外公民可以享受该欧盟国家本国公民的学费待遇,而无需缴纳国际留学生标准的学费。欧盟长久居民是欧盟法案明确规定该身份的性质是的,但是规定每5年更新一次,即该更新虽然是自动的,但是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
任何欧盟国都有权力签发欧盟长久居民身份,不过签发条件在某欧盟国家得合法居留满5年(但是基于读书的居留即使满5年居留也不行),不管是哪一个欧盟国家的居民身份或是居民身份,都必须满5年合法居留才能申请欧盟长久居民身份。具体操作是在这5年之内,不得离开欧盟累计超过10个月,并且某一次离开欧盟累计不超过6个月,此外大部分国家还增加了需要通过该国语言初级或中级水平考试的要求。
根据欧盟国家的相关法规,授予符合法定条件的外国国家公民居民身份,该身份通常享有该国公民相同的权力和义务,当然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事也有例外,塞浦路斯的MF永居项目没有在该国工作和经商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