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声称美国绿卡持有者离境在原居住国停留时间或将从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虽然业内已经有不少专家撰文辟谣,但是这条消息始终被转载,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华夏移民专家联系美国律师求证得知,美国政府官方目前并无对此有明确说法,该消息一直都是谣传。离境时间是衡量居留美国意愿的标准之一,那么美国绿卡持有者该怎样合理维持身份呢?
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持有绿卡和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认知都比较混淆,甚至许多人认为持有绿卡就等同于是成为了美国公民。而事实上,持有绿卡者虽然能享受美国优渥的教育、生活福利,在美国法律规定中仍是“外国人”。尤其是近年来美国绿卡持有者的数量激增,在入关的时候受到一些刁难就再所难免了。
在美国法律中,对于持绿卡最长可离境多久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仅仅是一般超过六个月者需以报税记录、美国固定邮寄地址、美国驾照等证明自己有居住在美国的意愿,离境超过一年者需事先申请I-131回美证,即俗称的“白皮书”。
也正因如此,美国移民官的权力被无形放大,即使申请了回美证、证明有居住意愿、即使出境不到三个月,也依然面临移民官随时决定不让入境,甚至当场没收绿卡。
当然,需要关注的是,移民官也就仅仅是能够没收绿卡,却没有权利取消绿卡持有人的居留权,绿卡在海关被没收,并不代表失去居留权,而是进入“取消居留权递解程序”,失去居留权与否,需留待移民法庭决定。而移民法庭则需要在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取证的情况方能对此进行判决。
还会有另外一种情况,据《世界日报》报道,日前一名持绿卡的华裔男子,因为离开美国时间超过半年,在入境的时候遭到海关盘问,并且要他签署一份I-407表格,该男子不知道这份表格是做什么用的,签了以后立即被吊销绿卡,并且原机遣返,甚至丧失了向移民法庭申诉的机会。原来,I-407表格的中文名叫《自愿放弃绿卡表格》,一旦签署将无法挽回!
这就是传说中的I-407表格,持绿卡的华人,不管你懂不懂英语,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能填。只要拒绝签,一般情况下,移民边防官员(CBP officer)都会放行入境,免于「原机遣返」的命运,然后上庭见法官。在法庭上,当事人可为自己辩护,再由法官裁决是否取消绿卡。
尽管如此,相信也没有多少绿卡持有者愿意遭遇移民官的刁难或是被没收绿卡。那么如何才能让自己更像一个“美国人”,从而化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呢?
华夏移民移民专家建议:
一、进入美国前所需文件要备齐。
如果临时出国后进入美国,您将需要提供有效的、未到期的“绿牌”(形式的I-551,居民卡)。当抵达入境口岸,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官员会检查你的居民卡和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如HZ、美国驾照,并确定是否可以进入美国。
二、离开美国时间尽量不要超过一年。
居民可以到美国以外的国家旅行,临时或短暂的旅行通常不会影响到居民身份,一个通用的判定准则是你是否离开美国一年以上。
三、离美超过1年要先申请I-131(回美证)。
如果计划缺席美国超过一年的,明智的做法是先申请表格I-131再入许可证,在离开美国之前获取一个再入境许可。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能保证进入美国,但是却可以帮助绿卡持有人明确打算居住在美国的意图。
四、离美超2年要及时申请SB-1。
如果留在美国以外的国家超过2年,那么从美国出发之前授出的任何再入国许可都将过期。在这种情况下,是考虑在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一个返回居住签证(SB-1)。一个SB-1申请人须建立一个移民签证的资格和进行体检。
五、注意保持同美国的各种联系。
建议每位持绿卡持有者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与美国紧密联系,让海关认为持绿卡者是以美国为家的。同美国保持联系的方式包括同家庭及家庭成员的联系,保持美国邮寄地址,保持美国的银行账户和有效的美国驾照,拥有自己的财产或运行在美国的业务等。
六、阐述海外逗留的理由和目的要合理
切记不能简单的和移民官说自己在海外有工作或者在海外有生意,即使许多人的实际情况确实如此。
最后,希望大家对网上流传的信息加以甄别,任何消息都需要通过官方渠道证实,不要被那些小道消息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