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后,在美国生活的华人多多少少会需要用到在美国转账,存钱的一些事情,如果您遇到下面的情景,知道如何正确应对吗?
1. 我持绿卡在美国生活,我丈夫在中国无绿卡,每年从香港的银行给我打$200,000美金生活费。
美国国税局规定,一个美国居民(包括公民,绿卡持有人,持合法工作签证工作的人,以及满足实际拘留标准的人),如果收到超过价值$100,000美金的礼物或者钱,都需要填一张叫做 Form 3520 的表格申报。需要注意的是,3520表格只是一个信息申报的文件,而不是纳税的文件;换言之,你向 IRS 申报赠与收入,并不代表你需要为此缴税。
2. 我持 H1B 签证在美国工作,最近手头紧,一位中国的好兄弟接济我,从中国给我打了$50,000美金。
在这种情况下,你并不需要做任何事情,理由同上。只要海外的亲朋好友送给你的礼物或者钱没有超过10万美金,都不需要申报。
3. 我从海外带了$50万美金来美国,有合法向海关申报,现在想存到银行里。
这个情况就和英达的案子有点像了!你当然可以存自己的钱入银行,但是根据联邦法律,美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必须对这笔资金进行申报。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IRS 申报可疑活动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所以如果这就是你自己的$50万美金,该存就存,但不要自作聪明,分51笔1万美金以下去存,因为这样做反而会引起怀疑,还不如一次性存,一次性申报。
这个申报表格叫做 FinCEN Form 104,是由银行负责申报,但由于需要客户提供各种信息,客户会被告知。
4. 我持 H1B 签证在美国工作,最近手头紧,一位美国的好兄弟接济我,从美国给我打了$50,000美金。
美国的好兄弟跟中国的好兄弟相比又是另一回事咯!先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这种情况下需要申报,并且赠予方需要付赠予税。
如果受赠方和赠予方都在美国,那就需要遵守国税局对于美国赠予方面的规定了。要知道,就算是赠予也是有赠予税的,但通常在美国是赠予方来缴税,如果需要受赠方付税则要联系会计师,请会计师帮忙处理。
5. 我持绿卡在美国工作,最近手头紧,卖了几台旧相机给一个兄弟,他给了我$12,000美金现金。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申报这笔现金收入。根据国税局网站规定:公司或个人从某公司或个人收到1万元以上现金,在15天内要向国税局申报8300表。这个报表要写明现金是从哪里收到的,社安号/公司税号,地址,交易的种类,付款方式。
6. 我持绿卡在美国生活,最近想买个房子,现金不够,一个美国的亲戚先借给我$2,000,000美金,从美国的账号转账给我的。
这个情况相对就有点复杂了,我们分两个情形来说:
,亲戚很好心,把钱借给你,但最后说不用还了。
如果不还钱,相当于这笔钱是送给你的,那么就等同于赠予,按赠予的法规处理。
第二,亲戚还是很好心,借给你,又不收你利息。
如果是亲戚朋友之间比较小的金钱来往,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金额过大,比如这个例子里的200万美金,都足够在美国买一个豪宅了,那么就要特别小心。如果亲戚还是坚持不收利息,那国税局会把按照市场价格本来应该收取的利息部分作为赠予来看待,如果超过年免税赠予额,这位亲戚将会被征收赠予税。
总之,新移民登录美国前,应该要对入境美国的相关常识有所了解。此外,在踏上移民美国道路之前,应该先要做好个人的财务和理财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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