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一则杀人案的消息引起了舆论的争议。不少人看完新闻后的反应,也是“只能去杀人”。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子,在被催债人员非法拘禁控制的情形下,在目睹母亲被极端方式猥亵侮辱,而警方又没有干预制止就离开时,他选择了拿起刀走向了那个他能选择的路,然后,被判无期徒刑...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派人到山东已经全面审查。我们希望法律能给出一个妥当的交代,毕竟法律之内,该有天理人情在!
上述新闻是儿子为保护母亲被判刑,如果这种事件发生在国外会怎样?这里有一则“母亲为保护孩子杀人免于起诉”的旧闻,从中我们可以窥见一二。
事情发生在2013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18岁母亲Sarah McKinley有一个仅3个月大的儿子,而她的丈夫才因为癌症过世,留下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
▲Sarah McKinley的丈夫
Sarah的家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就在新年钟声敲响后,Sarah喂饱了儿子,正要准备休息,却听到前门传来骚动,她跑去一看,发现一名男子带了个同伙试图闯入她家,而他们手上还有一把30公分长的猎刀!
Sarah并没有因为恐惧而吓瘫,她赶紧先用沙发堵住门,然后拨打911报警,并把儿子安顿在房间裡,然后她抄出了藏在家中的一把霰弹枪跟一把手枪,守在门口。
以下为当时Sarah (S) 与911接线员 (9) 的通话记录:
9:请问发生什么事呢?
S:有个男人在我家门口。从我认识他之后我家的狗也失踪了,我觉得这个人不怀好意。而且我先生刚过世,所以家里只有我和小婴儿。可以请你们立刻过来救我吗?
9:麻烦与我保持通话,你的门是上锁的吗?
S:没错,而我手上有两把枪,请问,如果他真的闯进门的话,我可以开枪射他吗?
9:呃,你有绝对的权力来做任何事保护自己,我不能告诉你应该那么做,但为了保护你的孩子,你可以采取必要的行动。他现在还试着想要进去你家吗?
S:他正在疯狂敲门。
9:好的,我明白了,你有没有类似车子的防盗系统来把他吓跑?
S:不,我没有。
接着接线员就把电话转接到离Sarah邻近地区的警局,录音的对话在这里就结束了。
之后Sarah直直把枪管对准了门口,等到他们成功闯入的那一刹那,她就开枪射击,当场把其中一个人射死在沙发上!而另外一个共犯也吓得逃之夭夭。
在Sarah跟911接线员通话了21分钟后,警察终于赶到现场。事后他们告诉Sarah说,她这是属于自卫行为,在俄克拉荷马州是合法的。
而当时逃逸的共犯也在两天后主动到警局投案,他承认他们是看到Sarah孤儿寡母,认为他们一定没什么防御能力,才会想要闯进去抢劫。
这两名抢劫犯很明显地错估了这位年轻母亲的力量,她在事后的访问里说:“如果不是为了儿子,我不会这么做。”
Sarah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地区检察官也没有对她提出起诉。而且令人惊奇的是,另外一名同案Steward虽然没有任何枪击行为,而且案发后也主动向警方自首,但是,地区检察官还是以一级谋杀罪起诉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