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5月的移民排期签证公告,各项优先小幅推进,从原地踏步到推进一个多月不等。
表A 最终裁定日
根据亲属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F1类别排期为2011年4月8日,原地踏步;
F2A类别排期为2016年6月1日,推进一个月;
F2B类别排期为2011年5月15日,推进五周;
F3类别排期为2006年2月1日,推进三周;
F4类别排期为2004年10月1日,推进二周。
表B 递交申请日
根据亲属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F1类别排期为2012年1月8日;
F2A类别排期为2017年9月22日;
F2B类别排期为2011年9月8日;
F3类别排期为2006年9月8日;
F4类别排期为2005年4月1日。
注:
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美国居民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
F2B:美国居民成年未婚子女
F3:美国公民已婚子女
F4:美国公民兄弟姐妹
表A 最终裁定日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EB-1类别排期为2012年1月1日,原地踏步;
EB-2类别排期为2014年9月1日,推进一个月;
EB-3类别排期为2015年6月1日,原地踏步;
EB-4有名额,无需排期;
EB-5类别排期为2014年7月22日。对于取得I-526批准且优先日早于2014年7月22日的投资人,可以进入最终的领馆面试或者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阶段,并获得绿卡。
表B 递交申请日
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B,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
EB-1有名额,无需排期;
EB-2类别排期为2015年2月1日;
EB-3类别排期为2016年1月1日;
EB-4有名额,无需排期;
EB-5类别排期为2014年9月1日。
注:
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
第四优先EB−4:宗教人士;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
排期小课堂: 1 为什么会出现排期?
美国政府为了鼓励移民的多样化,对某些国家每年的移民数量有限额。限额是按照申请人出生地国家来规定的,目前除了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别的国家基本都没出现过限额用完的情况。
当某类移民申请的人数多于绿卡名额,这段时间内的规定名额用完后,申请人需要等待下一时段新的名额放出以后才能继续移民申请的程序,这个等待的时间就叫做“排期”。
2 什么是“优先日”(Priority Date)?
在申请人提交移民申请表格后,会收到一张移民局寄回的收据,收据上所写的Priority Date就是申请人的案件处理“优先日”。排期表中所写的日期代表的就是移民局正在处理的案件的优先日。
当排期中的日期前进到了申请人的优先日之后,这意味着申请人可以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也就是移民申请的最后一步。
3 怎么理解排期和优先日关系?
如果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在排期日之后:需要继续等待。
如果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在排期日之前:在美国境内的可以向移民局提交调整身份(485)申请;在美国境外的开始领事馆程序。
4 两个表格应该看哪个?
表A的日期是绿卡申请获得最终决定的日期。
表B的日期是允许递交485申请到移民局或开始领事馆程序的日期。
目前移民局只启用了表A,而没有启用表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