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班牙媒体报道,根据西班牙现行法律规定,所有人不管是西班牙人还是外国人,在进入或离开西班牙时,携带现金等于或者超过10000欧元者,都必须要申报。
所谓的进入或离开西班牙,是指从世界各国,包括欧盟共体之内的任何国家进入西班牙或从西班牙去往任何国家,不管是坐飞机进出关、坐船从港口进出关,还是从陆地上的边境进出关。
10000欧元的上限,是指所有现金的总数,包含外币(照对等价值计算)、现金支票(所有没有注明受益人的支票、证劵)。
如果需要携带超过10000欧元的现金出入关,需要申报。申报需要填写表格,在海关或西班牙国家银行或警察局申报。申报必须是当事人主动申报,申报时填写的表格要跟所携带的现金放在一起,并在被海关人员或警察查问时出示给他们看。
如果携带的现金(包括现金支票和外币)超过规定的10000欧元而没有申报,海关将给当事人留下1000欧元,剩下的暂时没收。没收时会留给当事人一个收据,并开立一个罚款档案。
没收后当事人可以上诉(RECURRIR),海关将根据当事人上诉的材料,决定罚款的金额。这种案件将涉及两种罪行(DELITOS):一是携带超出规定的现金出关,这个罪行处罚比较轻,特别是初犯,有可能因为不知道这项规定而无意间触犯;二是洗黑钱(BLANQUEO DE CAPITALES),最严重的情况会没收所有金额,外加50%的罚款(SANCIóN),甚至追究刑事责任(RESPONSABILIDADPENAL)。
海关罚款轻重还会考虑到被查到的钱是怎么放置的,比如如果是全放在包里,也许真的不知道这条法律,罚款会轻点;如果藏在很多地方,好像故意不让人查出,罚款就会重些。
另外持旅游签证进入西班牙时,随身的现金额不能低于500欧元,曾经有一持阿根廷HZ有西班牙旅游签证的阿根廷人,身带250美元和2张信用卡金卡,在进入西班牙海关时被拒绝,并原机遣送回国,理由是携带现金少于500欧元。
如果在西班牙滞留时间长,则需要多带现金,起码够旅游费用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