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票预订单
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
注意: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2.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
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只针对中国公民)
3.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
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A.如果旅行及生活费用由公司支付,需提供申请人(或雇主)公司偿付能力的证明;
B.如果旅行及生活费用由本人支付,需提供本人偿付能力的证明,在职人员的相关情况证明;
-由任职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a.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b.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c.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d.准假证明。
4.住宿证明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5.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雇主证明信原件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A.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B.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C.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D.访问目的。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6.活动或培训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A.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B.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C.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D.详细日程;
E.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F.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
G.如果适用,提供商会注册证明。
7.工作许可(如适用)
以下情况需要工作许可:
A.在职工作培训;
B.在申根成员国境内为任职公司工作。
华夏签证热线:400-684-0030;
地址:上海市恒丰路329号隆宇国际商务广场9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