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监”是指关于加拿大移民居住期的法律规定,因为移民要在加拿大境内住满相应的时间,所以有投资移民者将这形象地称为移民“监”。“移民监”有两重含义:
重含义:
所有加拿大移民必须履行居住的义务,每个连续的5年要在加拿大境内住满2年,只要没有成为公民,就一直要履行这个义务。只有很少的情况下,移民可以豁免居住的义务。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豁免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义务:
1 、陪同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在海外居住;
2 、被加拿大企业雇用派往海外工作。
自从实行枫叶卡制度后,加拿大政府加强了对加拿大移民居住时间的监督,移民出入境信息要记录下来,如果移民没有履行居住的义务,移民身份将被取消。加拿大移民局亦表示,以在海外留学或者就业为理由的居住期豁免申请将不再被接受。在新的移民法实施后,关于居住期豁免个案审理有限,新移民应谨慎处理居住问题。
第二重含义:
如果加拿大移民希望加入加拿大国籍,在申请RJ之前的6年,要在加拿大境内累积居住达4年。这个居住要求是不能豁免的。加拿大接受双重国籍,并且RJ后就不再有居住期的限制。是否加入加拿大国籍对在加拿大的生活没有任何实质影响,所以很多移民在加拿大居住10多年也没有RJ。
家庭成员的移民监义务是分离的,成员之间即不能替代居住,也不会互相影响。例如,主申请人没有满足居住的要求,放弃了身份,但子女和配偶并不受影响。